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根据后勤需要,依据《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外委单位。
1.负责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的日常保洁、保安、绿化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1保安服务:负责厂区全年365天24小时安全保卫,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我公司安全的行为发生。
1.2保洁服务:负责综合楼内、主厂房的日常清洁,具体区域:综合楼1至4楼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廊、卫生间、会议室、活动室、相关领导办公室;主厂房1楼至3楼的楼梯、走廊、卫生间、机房及控制室公共区域等所有指定区域的保洁工作,负责办公室内绿植的管护,确保其成活率;保洁标准按照我公司要求执行,负责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清洁服务工作。
1.3绿化养护服务:负责厂区全年绿化养护工作,除草、施肥、灌溉、绿化造型、修剪、确保绿化美观,制定并执行绿化工作规划,确保绿植、草坪存活率和美观性。
3.1.1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做到持证上岗、统一配装、礼貌待人、举止大方、有问必答、语言文明。
3.1.2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第三方泄露我公司信息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3.1.3维护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来访者做好登记、出入手续;及时疏导车辆通行,指引车辆妥善停放,及时介绍相关办事程序。
3.1.4值班时间为24小时,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睡岗、串岗、空岗。固定电线值班人员要时刻维护和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及厂区门口至电子屏段道路日常清扫工作正常进行,对工作期间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3.1.6负责对进厂各类车辆的登记检查,出厂车辆如携带物资必须出具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的《通行证》,方能放行。
3.1.7定时对厂区内按规定的安全巡逻路线巡逻,及时掌握公司治安状况,做好院内水电暖、防盗、防火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发现漏洞和隐患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3.1.8确保保安室内安防监控设施正常使用,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3.1.9做好登记、报刊、包裹邮件收发等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3.2.1爱岗敬业,坚守岗位,上班佩戴工作牌、着工装。做到服装整齐、干净。
3.2.2打扫卫生时不随意翻阅文件、资料,不接触涉密物品,不查看办公室内的电脑内容。如无意听到或看到相关工作信息,保证不泄露给第三方,不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途径进行传播,不在网络上发表有关言论。
3.2.3做好各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办公区走廊等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保证办公环境的卫生和舒适度。
3.2.4办公楼门厅、走廊、过道、楼梯、栏杆、门窗、地面等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门窗明亮、地面干净整洁,天花板无灰尘、蜘蛛网。
3.2.5卫生间要保持清洁、无异味、卫生无死角,做到瓷砖洁白、洗手池、坑池、便池、地面勤冲洗无积便积垢,地漏、下水道畅通。保证洗手间常备洗手液卫生纸和手纸。
3.2.6办公区域内绿植盆栽及时进行修剪枯叶、黄叶,并根据其特性定时进行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
3.2.7随时清倒垃圾桶、痰盂。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保证垃圾转运站周围环境整洁干净。
3.3.1负责绿化养护中杂草清理,以绿化带内无明显阔叶或已开花杂草为标准;
3.3.2根据植物种类、生长和土壤情况对植物适量施肥、追肥。确保绿化质量。
3.3.3草坪根据生长情况做修剪,做到剪后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平齐。
3.3.4绿化养护过程中,注意仔细观察绿植生长情况,发现病虫害影响绿植生长的,及时喷洒农药消除隐患。
3.3.5及时对绿化水管更新、维护,杜绝绿化管道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喷洒均匀,冬季要做好水管防冻保暖工作。
3.3.6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做修剪、补种。修剪要求主景树要形态优美,球类要求冠幅圆滑,丰满不偏冠;花灌木要求枝条饱满,无徒长枝,株型整齐,花色准确;对枯树等及时进行清理补种。
3.3.7绿化区域,做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物,绿化生产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堆放,不占用厂区道路;
3.3.8保障绿化所使用的工具、机械定时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并放在指定位置;
4.1承包方须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内控制度,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义务,采购方有权根据投标单位履约情况实施奖惩。相关奖惩按采购方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执行。
4.2采购方按月对承包方实施考核,不定期对保安、保洁、绿化的服务的品质情况做监督检查,结果将直接计入每月检查档案,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连续三个月每月收到二份以上整改通知书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3运行期间,将不定期组织公司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连续二个月低于70%,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采购方应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承包方进行考核,并作为支付承包费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4.5由于承包方管理失误发生财产损失或服务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等情况,经查证核实后,情节较轻的每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次作为罚金,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法律规定追究承包方第一责任。
4.6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不得中途退出,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合同,不得出现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形,如中途退出,承包方需按经营期间平均月经营总额的20%给采购方补偿未履行合同期间的损失,如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没有办法弥补,采购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赔偿所有损失的责任。
4.7承包方在经营管理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私自将经营管理权转包给他人,否则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8在经营管理中,承包方如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不执行采购方制定的相关规定、不服从采购方监督管理,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参选单位一定要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关业务;保安、保洁、绿化服务一定要满足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
(二)参选单位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报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开标现场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限制列入名单单位参选;
(三)如参与单位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一)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保安、保洁、绿化服务比选。
(二)评审委员会由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组成。
(四)递交参选文件及评选地点: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三区五号路以东、鸳鸯湖矿区铁路专线以西)。
(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比选方不予退回参选保证金,并永久加入本公司参选黑名单。
2.参选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参选资料均要求清晰可辨,若因为不清楚等原因无法辨认,评审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该份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负。
3.参选单位须按照公告中参选文件规范要求编制目录,准备文件,参选文件1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4.参选文件必须打印胶装成册,由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参选单位须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做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2.各参选单位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四)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最高分中标;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五)评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单位采用相同的评选程序、评选办法评价和比较;
(七)中标通知书发送后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年终考核达到95分以上(包含95分),在原有合同条款和中标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可续签一年。
(一)评审委员会评选过程中必须全程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单位或与参选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评选过程中参选单位一定要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对各参选单位的商业机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单位。
(五)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