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快推进我县全域、全季、全龄旅游发展,进一步深化城口文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县,积极地推进美丽乡村向景区化乡村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促进农民创业增收致富。根据县委、县政府加快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县的实施建议,特制定我县创建A级景区村庄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A级景区村庄建设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和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县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的基础工程,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主要窗口,村庄景区化建设是能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也是实现“巴山原乡·生态城口·红色沃土”文旅形象定位,对快速推进“三县一城一枢纽”和农文旅融合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创建一批集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建筑风貌、历史遗存、民俗文化、特色产品、旅游民宿为特色的A级景区村庄,力争2023年底,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到2025年全县A级景区村庄覆盖率达到50%。
(一)生态优先。注重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把原汁原味的生态作为A级景区村庄建设的最大优势,把绿色惠民富民强村贯彻于A级景区村庄建设全过程。
(二)品质发展。每个A级景区村庄要实现“八个一”,即“要有一个IP、要有一个文化主题、要有一批人才支撑团队、要有一个支柱产业、要有一个精品民宿、要有一套特色餐宴、要有一条旅游路线及打卡点、要有一套旅游服务产品”,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微改造、精提升,加快把美丽风景转化为美丽经济。
(三)强村富民。引进市场机制多形式参与A级景区村庄创建,推行“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村集体+农户”等发展模式,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着力扩大“朋友圈”,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A级景区村庄创建从低到高具体分为A、AA、AAA三个等级,重点围绕“十有”开展创建。
(一)有游客服务中心。能提供旅游宣传手册和旅游咨询服务,能提供休息设施(可利用已有相关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二)有标识导览系统。村庄内设置导览图、指引标识、景物介绍牌、安全环保提示牌等。导览图要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
(三)有满足需求的停车场。能满足团队大巴车和游客自驾游停车需求。有条件的,可建设规范的固定停车场所,划分停车线及方向引导指示标识。
(四)有A级景区旅游标准厕所。旅游厕所卫生达标,能方便游客找到,厕位能满足游客总体需求,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设计合理(不低于2:3)。
(五)有设置合理的游览路线。游览路线设置合理,有至少一条旅游步道慢行系统,与整体氛围协调,符合乡村特色。
(六)有精品庭院和景观小品。全村居民自有住宅庭院实现美化、绿化、洁化。同时有一定的建筑装饰与空间美化,建有景观小品供游客观赏。
(七)有为游客服务的旅游业态。能提供乡村美食或特色餐宴;能提供游客舒适、多元化的住宿服务;有正规的旅游购物商店或摊点,坚持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八)有农事展示体验场所。有文化礼堂、村史馆等乡村文化展示场所,有乡村文化节庆或赛事活动;能提供农耕劳作、土特产品和特色小吃制作等反映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生活的农事体验活动。
(九)有公共休憩空间和娱乐场所。设有适应游客需求的公共休憩空间与设施设备。
(十)有基础医疗点。配备日常药品,向游客公布医疗急救电话和提供日常医疗服务。
对全县A级景区村庄建设情况做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数据资料,明确任务目标、创建程序、工作要求等。开展创建动员,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各创建主体对照有关标准,对村庄旅游交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服务、特色项目与活动、综合管理等情况做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的对策、措施,形成工作规划并及时整改,力求全面达标。
评定程序:A级景区村庄创建由所在行政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自检—申报—评定—公示—公告程序进行。A级景区村庄评定由县文化旅游委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做评定。景区村庄每3年复核一次,采取抽查的方式来进行。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若干情况的,经调查属实的,将予以取消等级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A级景区村庄创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协助做好A级景区村庄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文化旅游委,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在乡村建设、和美乡村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乡村规划等方面融入A级景区村庄建设硬性指标,协助做好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县文化旅游委具体负责A级景区村庄建设业务指导和组织评定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创建主体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信息畅通,快速推进。(三)强化督查考核。为保障创建工作推进时效,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将创建工作的落实和开展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考核体系,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资金扶持。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文化旅游等项目建设资金,加大A级景区村庄创建资产金额的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努力形成景区共建、责任共担、收益共享的良好态势。同时,对已成功创建为A级景区村庄的村(社区)奖励10万元。
(五)按时上报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对辖区内申报创建A级景区村庄的村、社区的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3年4月20日、2024年3月20日、2025年3月20日前,将本辖区《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规划表》,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档传县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联系人:谢中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本指南规定了A级景区村庄的门槛、旅游交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服务、特色项目与活动、综合管理和质量等级划分。
本指南适用于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以村(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的A级景区村庄创建。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
以村庄、社区及其村民或居民生产、生活范围为核心,以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建筑风貌、历史遗存、民俗文化、体验活动、特色产品为主要吸引物,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服务的区域。
能激发人们前往乡村旅游的动机,吸引旅游者进行乡村旅游活动的自然客体与人文因素的总和。最重要的包含七类:
(五)民俗文化,包括风俗习惯、传说故事、民间文学、传统技艺、家风家训等。
(六)体验活动,包括庙会、灯会、集市、节庆、赛事、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生态文化体验、农创客等。
3.1经营主体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各类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2近两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治安事件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群体性负面事件。
3.3无地质灾害隐患点,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的规定,无劣Ⅴ类水。
4.2通往景区村庄的主要路口有导向系统,可参考GB/T 31384进行设置。
4.3有停车场,基本满足游客需求。客流高峰期宜引导村民或居民开放自有空间。
4.4设置合理的游览路线、游步道(栈道)等慢行系统,倡导生态化的交通方式。
5.2有卫生保洁人员,每日清洁;实行垃圾分类,有集中处理或转运设施及运行体系;垃圾桶(箱)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5.3河道、水库、池塘、山塘等实施生态化工程建设,水面无垃圾漂浮物;生活垃圾污水纳管集中处理,水质干净,无臭味。
5.5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厕位基本满足游客需求,客流高峰期引导村民或居民出借家庭厕所。
5.6村庄无乱建乱搭,村庄内建筑外观及天际线与整体环境相协调,村庄建筑具有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有一定的建筑装饰与空间美化。
5.7村庄内的路边、水边、山边、桥边和居民自有庭院、田园、道路洁化、绿化和美化。
6.1设置游客中心(点),提供游客咨询等基本服务;相关设施可利用已有设施进行改造。
6.4有广播通讯系统,完全覆盖移动通讯信号,游客集中区域基本实现WIFI覆盖。
6.5设置基础医疗点,配备日常药品,向游客公布医疗急救电线隐患的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消防设施完善,配有相应的安保人员。
,明码标价,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等不文明现象。6.8有面向游客和村民的日常基本商业服务设施。
7.2能提供农事劳作、果蔬采摘、加工制作、林业、渔业操作等乡村农事体验。
、传统手工艺、庙会集市、民俗演艺等乡村民俗体验。7.4有一定的休闲场所或游览游乐服务设施,且安全符合
抗旱、防地质灾害、防火灾等公共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设有避灾场所。8.2对村庄山体、森林、湿地、水体等自然资源进行生态保育、保持原生态自然环境。
8.4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文明乡风,村民与旅游者友好和睦相处;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8.7鼓励免费开放。收取门票的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对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
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和AAA级,并应分别具备三类以上、五类以上、七类A级景区村庄吸引物。9.2质量等级的划分以第
“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细则”主要由旅游交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与服务、特色活动与项目、综合管理和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等部分所组成。2、以上评价项目均赋以一定分值,旅游交通占
分;环境卫生占100分;基础设施与服务占100分;特色活动与项目占100分;综合管理占100分;游客满意程度调查评价占30分,总分为500分。另设立加分项目20分。3、城口县
级景区村庄根据评分进行划定,AAA级景区村庄需达到450分;AA级景区村庄需达到375分;A级景区村庄需达到300分。4、细则中标注
8分),村庄道路平整完好整洁(7分),视情况得分。车辆交会基本畅通(5分)。
5分)。有卫生保洁人员(2分),每日清洁(3分);垃圾桶(箱)数量充足(3分)、布局合理(2分)。
2分),生活垃圾污水纳管集中处理(5分)。▲水质干净,无臭味,无劣五类水(5分),如有劣五类水,发现一处扣1分。
5分);数量满足游客需求(5分);一个A级旅游厕所(5分),最高10分。
分,有一定的建筑装饰与空间美化(5分),建筑小品有一处得1分,最多5分。
分)、绿化(3分)和美化(5分)。美化主要指美丽庭院等,有一处得1分,最多5分。
分),相关设施可利用已有设施做改造。核心景区内的游客服务中心可兼作景区村庄的游客中心(点)。
和GB/T 10001.1的基础要求。导览图4分,指引标识4分,景物介绍牌4分,安全环保提示牌4分,所有标志标牌设计制作美观性4分。
分),发现一处通讯受阻,扣0.5分。游客集中区域基本实现WIFI覆盖(3分)。
能提供乡村美食体验。盘活利用村庄空闲农房与宅基地发展民宿等休闲度假设施。餐饮设施,每一家得
+”或“+旅游”的产品,创新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现代农业园等特色产品,建设田园综合体。2
第一条依据《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及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级景区村庄是指以村庄、社区及其村民、居民生产生活范围为核心,以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建筑遗存、历史遗存、民俗文化、体验活动、特色产品为主要吸引物,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服务的区域。
自愿申报、分级评定、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第五条凡在城口县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
,均可申请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等级规划区分为3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和AAA级景区村庄。第六条县文化旅游委负责《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及
等级评价细则的编制工作,负责对全县A级景区村庄的评定工作。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
AAA级景区村庄,由县文化旅游部门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委进行等级评定。第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要全面负责和掌握本地区各等级A级景区村庄的新增和变动情况,加强动态监管。第九条A级景区村庄等级证书、标牌由县文化旅游委统一设计,制作、颁发。城口县A
A级景区村庄的等级评定,由景区村庄所在行政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照其申报等级的相应标准,在完成自检自评和各项整改工作后,达到《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标准的门槛,即可在申报时间内向县文化旅游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做评定或初评。第十二
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中,应严格对照标准及细则开展现场检查,根据评分细则划定A级景区村庄等级的认定。第四章公示监督机制
A级、AA级、AA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后,应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第十四
A级景区村庄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县文化旅游委报送A级景区村庄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第十五
所在地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所评A级景区村庄做监督检查和复核。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等方式来进行。复核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采取抽查的方式来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20%。第十六
对发生以下情形的A级景区村庄,经调查情况属实,予以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一)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严重污染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予以取消等级处理;
(二)对游客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未按时反馈和处理造成社会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
(四)被处以通报批评处理后,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将给予取消等级处理;(五)
A级景区村庄评定等级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通知》(渝委发〔2018〕4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安委〔2021〕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六
2、旅游资源概述(旅游资源类型种类、特色、数量、品位、组合关系、保护措施等)
城口县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单位)申请创建,并将遵守下列准则:(1)全面提供并填写申请报告的各项数据,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