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办理办法》(渝人社发〔号)和重庆市作业服务办理局《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办理经办规程(试行)的告诉》(渝就发〔号)文件要求,结合分水镇实践在做的作业需要,拟面向社会揭露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岗1名),详细担任分水镇石碾村环卫保洁作业。
有劳动能力且具有我市户籍的脱贫人口和挂号赋闲“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作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恢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市政府确认的其他作业困难人员(契合上述条件且常住分水镇石碾村的脱贫人口优先)。
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感染性疾病。
7.无劳动能力、损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沉痾不能担任岗位作业要求的人员;
3.报名材料:供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庆乡村商业银行卡及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建档立卡脱贫证明、低确保等),自己一寸相片2张。
由分水镇相关作业人员依据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做资历审阅查看,并当场奉告报名者是不是满意报名条件。凡招摇撞骗的,一经查实,当即撤销应聘资历。
本次招聘首要采纳归纳调查的方法来进行,择优录取。由分水镇人民政府安排施行。
依据现场报名审阅成果和归纳调查状况确认拟选用人员,调查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分水镇公示栏和门户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时刻为5个作业日。
经公示无异议,分水镇人民政府依照相关规则与聘任人员签定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依据作业需要、自己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则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越3年。
依照相关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一致为拟聘任人员参与工伤稳妥,对不契合参与工伤稳妥条件的拟聘任人员,由用人单位一致购买意外损伤集体稳妥。非全日制公益岗位待遇以补助方法发放,每月补助金额为1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