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下降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收费规范实在减轻企业担负优化展开环境的告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展开下降企业本钱优化展开环境专项举动的告诉》(赣字〔2016〕22号)文件精力,现对征收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中止向水泥出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原向建筑规划企业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归入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同时征收。
兼并后的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按原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每平方米10元规范的80%征收,即每平方米8元的规范,由各地墙体资料改造办公室一致征收。
即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依照规划批阅确认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规范,按属地的准则向当地墙体资料改造办公室或托付安排一次足额预缴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不能用建筑面积核算的建筑工程(如:大门、围墙等),根据规划所用规范砖数量核算预缴数,规范为每块砖0.04元。
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征收后,划入省级国库的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总额的87%用于推行展开新式墙体资料,13%用于推行展开散装水泥;各设区市、县(市)所属地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征收留存总额的87%用于推行展开新式墙体资料,13%用于推行展开散装水泥。由新式墙体资料管理安排和散装水泥管理安排别离安排施行。
各设区市、县(市)征收兼并后的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上划省级部分按原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三、本告诉自2016年7月1日起履行。履行中有恣意的缺点请及时反应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委。
3.赣财非税〔2016〕18号 关于下降新式墙体资料专项基金收费规范实在减轻企业担负优化展开环境的告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