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参加某环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洁公司”),担任保洁主管一职,月薪为4000元,并约定于每月月底发放当月薪资。但是,入职后刘某发现公司并未与其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也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更令人不满的是,公司还长时间拖欠其薪酬及应得的加班费用,包含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且刘某在入职期间从未享受过带薪年假的待遇。
面临这一系列不公待遇,刘某决议采纳举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挑选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作为自己的法令后台,托付该所的专业律师全权署理自己的维权事宜。恒略律师团队在承受托付后,敏捷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整理,并排出了详细的问题清单和材料清单,辅导刘某合作填写并供给相关案子材料。
律师团队指出,虽然刘某与保洁公司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但两边已构成了现实上的劳作联系。在此基础上,因为公司未准时与刘某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依据法令规定,公司应从刘某入职次月起至满一年之日止,每月除付出正常薪酬外,还需额定付出一倍的薪酬作为补偿。
2022年3月7日,刘某向公司邮寄了《被逼免除劳作联系通知书》,准确指出了企业存在的拖欠薪酬、不交纳社保等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并据此免除了两边的劳作联系。根据这一现实,刘某不只有权要求公司付出经济补偿金,还能在通知书送达公司时正式免除劳作联系。
通过裁定委的审理,终究判定保洁公司向刘某付出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免除劳作联系经济补偿、未签定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差额、未休年假薪酬等合计120872.34元。
通过一审法院的审理,终究判定支撑了恒略律师团队的诉求(仅在加班费的详细金额进步行了稍微调整),判定保洁公司向刘某付出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免除劳作联系经济补偿、未签定劳作合同二倍薪酬差额、未休年假薪酬等合计101333.34元。这一成果再次显示了法令的公正与威望,也为刘某的维权之路画上了满意的句号。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