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东莞市财政局发布通报称,东莞市崇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中标石碣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后违规转包,接受合同金额与转包合同的结算差额超56万元,终究被没收上述违法来得到的、罚款2万元,在一年内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
通报称,依据东莞市审计局《关于石碣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违规转包的审计移交处理书》(东审移〔2024〕23号),东莞市财政局依法对东莞市崇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参与的政府收购活动进行立案查询。经查询,东莞市崇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石碣镇内河涌水域面源整理、保洁项目”的中标人,于2021年10月签定政府收购合同,在合同实行中,直接将合同项下的服务悉数交由广东中鑫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实行。
南都记者在中国政府收购网了解到,该项目在2021年由东莞市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排投标,预算4,433,684.84 元,东莞市崇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成为供货商,中标金额为4,420,416元。通报指出,项目接受合同金额与转包合同的结算差额561,55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货商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处以收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载名单,在一至三年内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一)供给虚伪资料获取中标、成交的;(二)采纳不正当手段诽谤、架空其他供货商的;(三)与收购人、其他供货商或许收购署理组织歹意勾结的;(四)向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受贿或许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投标收购过程中与收购人进行洽谈商洽的;(六)回绝有关部门监督查看或许供给虚伪状况的。
此次处罚中,东莞市财政局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载名单,在一年内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一起,处以收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2168.42元,没收该公司在本项意图违法来得到的,即本项目接受合同金额与转包合同的结算差额561552元。
天眼查信息数据显现,东莞市崇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国有全资企业,由东莞市石碣开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此前曾多次中标政府收购项目。
12月2日,南都记者依据天眼查信息拨通该公司电话,接线人员表明,对该状况不清楚,不方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