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充分的发挥供应链价值,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池(含额度共享)专项授信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资产池业务于不同金融机构具体名称会有不同之处,一般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公司集团开展的金融实物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公司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实物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公司可以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打理财产的产品、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凭证、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价证券等金融实物资产,房产、土地、交通工具、商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资产池将公司资产与短期融资业务融于一体,消除了不一样的种类、不同币种、不同余期的资产之间的差异和错配问题。公司可将持有的金融机构认可的资产随时入池质押,自动分类生成资产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各类银行融资业务。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包括云信、保理等)、票据池融资、国内外贸易融资(基于信用证L/C,托收D/P或D/A或赊销O/A等结算方式下的融资业务),具体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票据质押融资、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信用证、福费廷等业务品种。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其中浙商银行佛山分行的资产池额度中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和保兑额度。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即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含对资产池内企业授信额度共享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表述不完全一样,是指协议金融机构通过对本企业来提供授信额度,允许在共享额度总额内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调剂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充分的利用尚未到期的金融实物资产作为抵质押进行融资,盘活金融实物资产资源,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效益最大化。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如为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与应当支付的票据或其它资产池输出产品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如为信用担保方式,则不受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企业能通过用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如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信贷产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物的到期,若质押物到期异常回款,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物回款情况和安排公司新质押物入池,保证入池质押物的安全和流动性。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坏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资产池入池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2024年4月26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如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12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不是行使“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3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鉴于“盈峰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仍有较长时间,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十二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不是行使“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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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依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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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第十届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苏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苏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苏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苏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苏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有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有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朱有毅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补选前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朱有毅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2023年8月至今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历任啊里巴巴集团人力资源资深总监;2001年7月至2020年7月历任美的集团市场运营、战略投资等总监职位。
朱有毅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20,000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盈峰环境城市服务业务依托“智能装备、智慧服务、智云平台”的高精尖技术与服务,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全系列智能装备+全场景智慧城服”的“盈峰模式”。业务范围涵盖道路清扫保洁、道路除冰雪,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分类、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政园林、水城保洁、海上环卫等,可为客户提供环卫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站式服务,业务范围上实现“城市管家+环卫一体化“双轮驱动,业务模式上实现“政府采购”、“特许经营”、“股权合作“多元化发展,行业内稳步保持长周期城市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
2023年,公司城市服务新增年化合同额同行业排名第二、新增合同总额同行业排名第三。2023年公司环保装备销售额稳居行业第一名,连续23年处于国内行业销售额第一名的位置。
智能装备,公司依托在环保装备方面的龙头地位和较强的科研实力、领先的环境装备生产制造能力和完善的全国营销网络,构建了行业内最为全面的环卫装备产品线,为客户提供多种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运装备、新能源及清洁能源环保装备等成套设备解决方案,产品型号超过400款。产品覆盖清扫保洁装备、垃圾收转运设备、垃圾压缩站装备、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装备、市政园林装备、应急除冰雪装备等。公司的智能装备研发能力行业领先,研发了一批5G智能清洁机器人、无人驾驶环卫车、智能小型清洁机器人、智能工商业储能装备等。
智云平台,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内领先环卫全产业链大数据云智慧城服平台,投资近2亿元,该平台拥有25余项智慧城服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及专利,融合5G、AI、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先进技术,以浸入式的思维形成了物联网集成应用技术、数据通讯技术、视频指挥调度技术、安全驾驶检测技术、物联网软硬兼容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等核心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环卫运营成本,用数字评估和推动环卫管理实效。目前平台已为全国超8万台产品的客户提供智能服务,日活用户突破4万,未来公司将坚持应用数字技术,在装备智能化和服务智慧化领域持续创新,并通过与智慧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不断推动智慧企业云平台的深化应用,致力成为环卫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智慧服务,公司智能装备产品族群,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通过“掌上环卫APP”实施远程监管、数据上报、流程审批等智慧管理;通过智慧云平台运营数据可视化、业务分析自动化,助力“智慧服务”运营项目实现线上对作业设备的智能化管理、作业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作业物料的量化管理,推动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和一体化。
公司环保装备研发发端于国家级科研院所,拥有深厚的科研底蕴,立足于中国环境治理全局,构建了国内最为完善的环境产业体系,为客户提供道路清扫保洁、固废垃圾收运、市政应急救援、园林绿化养护、除冰雪、厨余垃圾处理、环境治理水处理等成套装备及解决方案,新能源、氢能源环保装备等多项领先技术引领行业发展。公司拥有专利1155项,其中发明专利599项、实用新型专利447项、外观专利109项,技术专利、发明专利居行业首位,并牵头制订了多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拥有省级研究中心,曾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称号,并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获得政府发放的环卫领域第一张无人驾驶路测牌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企业榜单,公司荣登揭榜挂帅企业榜单,跻身中国顶级AI阵营,成为智能清洁机器人产业创新“国家队”。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53亿元,公司对产品进行技术完善和革新,共计申请专利数353项,其中发明专利95项,实用新型专利197项,外观专利61项,研发成果显著,领跑全行业。
公司自主开发国内领先的环卫全产业链大数据云智慧平台,汇集全球智慧融合“大云物移智”技术,形成了物联网集成应用技术、数据通讯技术、视频指挥调度技术、安全驾驶检测技术、物联网软硬兼容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等核心技术,环保智能装备与服务运营有机融合,实时互联城市服务中的人、车、物、事实现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和智慧化。在智慧服务数字化运营管理体系实现智能少人、安全及低能耗运营,着力打造智慧服务制高点。
该平台拥有20余项智慧城服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及专利,获得《2019年工信部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2021移动物联网优秀案例》、《2021年湖南省优秀工业APP》、《2022年长沙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于图像识别与CNN深度学习算法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研发及应用》、《2022年湖南长沙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火炬计划》等荣誉。目前平台已为全国超8万台产品的客户提供智能服务。
公司最先推动新能源环卫行业发展,拥有全行业最丰富的新能源产品线年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环保装备的研发制造,2008年7月推出国内第一台纯电动扫路车,并担当2008年绿色北京奥运的清扫保洁任务。结合公司30多年的环卫车专业研发底蕴,经过十多年的刻苦攻关,新能源已覆盖清扫、清洗、垃圾收转运、市政等系列40多个品种,近200款车型,形成了国内品类最全、型号最为齐全的新能源环卫车组合。公司全新推出了行业品种型谱最全的第五代新能源全系列环保装备产品族群,产品覆盖了道路清扫清洗、垃圾转运、市政园林、光伏清洗、移动充电等上百个品种,且发布了环卫行业首个域控制器平台,全面实现底盘上装控制系统的深度一体化设计,实现硬件平台化、软件集成化、功能模块化、产品场景化。在提升系统性能15%的基础上,让系统成本降低9%,全面降低客户购车及运营成本,引领新能源环卫创新发展。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车辆强制险上险数据统计,2023年公司纯电动环卫车辆销售数量为1,974辆,占市场份额32.4%,位居行业第一。?
公司目前已自主研发智能清洁机器人十余款(均可选基础款和5G智能款),打造了行业领先、型谱最全的智能清洁机器人产品族群。全系列产品深度融合绿色新能源动力、5G+AIOT集群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机器视觉技术、全场景图像识别等关键技术,搭载激光雷达、超声波雷达、高精度差分GPS、全场景摄像头等多重传感器,实现智能清洁机器人智慧作业与智能移动,拓展多种场景、多种作业能力。公司首创的“5G云+智能清洁机器人”智慧远程集群作业模式重新定义行业工法,大幅度提升行业智能化水平和作业效率,防范环卫人工作业安全隐患,极大地节省人力成本,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公司5G智能清洁机器人集群已在深圳、长沙、苏州等实现落地运营,打造了城市智慧城服行业新标杆,多次被政府部门、相关协会作为AI赋能传统环卫行业的技术创新典范,以数字化信息化赋能城市环卫作业,着力提高环卫作业智慧化能力和水平,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打造更精美的人居环境。
环境监测,涵盖烟气、空气质量、灰霾、水质、水利、土壤、扬尘等诸多领域的监测,为环境保护、水利水务、智慧城市等提供“一站式”环境综合服务。经营模式以产品销售为主、运维服务为辅。
固废处置,公司固废处置业务主要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废循环产业园等业务。公司固废循环产业园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核心,园内配置生活垃圾处置、危废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填埋场生态修复、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等处理设施,各业务之间有机协同,一揽子解决固废问题,经营模式主要为PPP。
通风机械制造业务产品主要涵盖风机、消声器、风阀、制冷设备、磁悬浮鼓风机、核级风阀、鼓风机等,业务范围覆盖核电、地铁、隧道、轨道交通、工民建等领域。公司风机装备主要是直销与经销结合的模式。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6月1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566号),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维持“盈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023年受宏观形势的影响,盈峰环境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聚焦核心“5115”战略,稳练内功,加强核心团队建设,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依托在环保装备领域已建立的研发优势,引领智慧城服行业发展。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38.3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63,105.1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04,820.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43,750.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呈现城市服务高速增长、环保装备保持领先的发展态势。
据环境司南的统计,公司新签约城市服务项目共计82个,项目遍布全国18个省份,新增年化合同额15.53亿元,同行业市场排名第二,新增合同总额76.52亿元,同行业市场排名第三名。公司城市服务营业收入56.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8%。截至报告期末,盈峰环境运营的城市服务项目共计263个,存量市场年化合同额65.67亿元,累计合同总额达到600.18亿元,待执行合同总额达438.09亿元,可持续经营能力名列前茅。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车辆强制险上险数据统计,2023年公司环保装备总销售数量12,319辆。其中,环保装备销售额实现50.85亿元位列全国第一,连续23年处于国内行业销售额第一的位置。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车辆强制险上险数据统计,2023年公司纯电动环卫车辆销售数量为1,974辆,占市场份额32.4%,位居行业第一。
公司经营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围绕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探索多种方式提高资产经营能力,以降存量、控增量为目标,放弃高风险订单,强化合同风险的分类分级和责任机制,加大货款回笼力度,加快运营周转效率,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555.65万元,公司两大主业智能装备和智慧服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了1.79%和1.23%,最终运营质量提升,实现了提质增效,为公司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公司坚持把数字化作为企业转型核心战略之一,公司坚定的推进业务全价值链的数字化建设,现已完成一个盈峰环境、一个体系、一个平台全场景、全业务流程、全价值链数字化覆盖,通过扩大线上化覆盖、提升标准化及信息化建设,推动各业务领域决策支持全面数字化、看板化,以数据支撑营运管理,加速数据资产变现,提升公司精细化过程管理、提升管控能力、降低成本和风险、赋能经营、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注重投资者回报,一直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连续多年实施高现金分红,与股东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切实回报广大股东。2023年利润分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利润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25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3.96亿元左右(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9.43%。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额10.56亿元,分别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5%、83.18%、79.43%。
2023年,公司在注重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不忘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和应急救灾等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到上虞第四轮帮扶助困慈善基金认捐、“情暖古城”救助帮扶基金会公益捐赠以及其他各类救助帮扶基金会公益捐赠、残疾人帮扶基金捐赠中,认捐各类的善款用途涵盖了扶贫助困、爱心助学、助医助老、暖心助灾、创新扶贫、助力公益工程等帮扶项目,为慈善救助、扶贫济困工作助力;应急救灾方面,受台风、暴雨天气的影响,我国多地遭受连续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其中北京、河北等地受灾严重,公司闻“汛”而动,迅速与北京、河北等地的客户单位及合作伙伴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成立应急保障先锋队,及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派驻专人专车24小时值守,服务工程师全力确保环卫车辆的运转并第一时间送去保障物资,共同助力两地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第十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要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3,179,505,559股变更为3,179,506,670股,注册资本由3,179,505,559.00元变更为3,179,506,670.00元。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有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朱有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补选前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朱有毅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2023年8月至今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历任啊里巴巴集团人力资源资深总监;2001年7月至2020年7月历任美的集团市场运营、战略投资等总监职位。
朱有毅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盈峰环境20,000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4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及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0.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苏斌先生、邝广雄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交易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1.798%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等(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31%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02%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4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日均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申请资金拆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4年度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中短期拆借资金。
3、乙方可以由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履行本协议,但须与甲方签订具体的资金拆借合同。
具体资金拆借合同须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4、借款利息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派送计息单,按月结算资金利息。
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资金拆借款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实际借款金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须就超出部分在甲、乙双方分别履行审批程序。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公司与盈峰集团本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约为20,033.57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属于正常业务范围,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4年度临时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在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焦万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焦万江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焦万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万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692股,辞职后焦万江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焦万江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焦万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焦万江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焦万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非消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焦万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完善公司监事会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赖智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核,赖智耀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赖智耀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现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室经理。2006年4月至2021年2月,历任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中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历任江西省龙南县武当镇中学教师。
赖智耀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