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动各类要点集体作业,现发动乡镇公益性岗位安顿作业,面向社会揭露安顿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布告如下:
1.支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杰出的职业道德。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酷爱岗位作业,遵守单位办理,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认识。
交通运输局乡镇公益性岗位(兴文县交通运输局二楼财务室或兴文县作业创业促进中心414室)
共乐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兴文县共乐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或兴文县作业创业促进中心414室)
1.安顿人员与企业签定《公益性岗位劳作合同书》,劳作合同实施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越3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安顿,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撤销安顿。公益性岗位劳作合同不适用劳作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规则以及付出经济补偿的规则。
2.被安顿人员在作业期间,薪酬薪酬不低于宜宾市最低薪酬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