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慢慢地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迅速增加,公司数和规模不断增加
您所提出的家政服务业产业规模总体偏小,供不应求矛盾,行业规范化水平偏低,市场监管不到位,行业自律有待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职业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确实存在。
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缺失,没有统一、系统、有力的约束和指导,尚未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诚信数据记录,缺乏强有力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家政服务业经营形式主要是“中介制”,家政企业试行“员工制”的数量占比不超过20%。企业“小弱散乱差”现象突出,家政从业人员没有实行有效管理,从业人员缺乏正规技能资质。
家政服务行业长期存在供求不均衡的问题,在节假日期间尤为突出,根本原因是从业人员以外省市人员比例大,“挂靠中介制”导致从业人员缺乏依存感、归属感,人员流动性大,节假日返程探亲休息,导致本地市场供求失衡,不能稳定的提供家政服务来满足社会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发建设了“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于2019年9月全面启动试运行。市商务局积极引导、督促家政企业(个体工商户)登录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和家政服务员信息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共有90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信息注册,录入家政服务员6000余人。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政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将职业道德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内容,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业的诚信建设,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从业档案,逐步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形成相互信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
为规范我市家政服务经营活动,指导家政企业提高服务的品质水平和管理上的水准,逐步提升乌鲁木齐市家政服务的整体服务能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家政服务环境,2021年,市商务局委托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并且开展了《乌鲁木齐市家庭保洁服务的品质规范》《乌鲁木齐市母婴护理服务的品质规范》区域标准研制工作。目前,已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于2022年1月18日发布,2月18日正式实施。
一是强化家庭服务行业年报工作,宣传好报送年报的责任义务、报送事项、操作流程、法律后果,全方位宣传解读年报公示,提高家庭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开展好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针对家政服务行业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促进家政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落实联合惩戒,将吊销未注销家政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纳入到注册登记警示系统,实行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
四是清理“僵尸”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税务局,将2年未年报、未纳税且找不到的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家政服务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4.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19年,国家已出台了《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等优惠政策,2021年《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对执行到期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续。
同时,从事家政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家政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引导企业树立品牌经营意识,鼓励企业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发挥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示范作用,打造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示范性强的“员工制”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家政行业涌现出一批有一定规模,规范化管理,有稳定客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家政企业。爱之星、海曼如家、傻根、阿丽亚等家政企业,在职业培训、解决就业、服务百姓、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您提交的《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请审阅。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扶持资金。充分的发挥相关单位、部门的行业优势,建立完整定期会商制度,依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家政服务业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增效,协调解决家政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就已经精确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和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登记许可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家政服务业属于一般营业范围,不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范围之列,各级政府及派出机构均无权制定准入标准,设定准入门槛。
市属有关部门将依法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开展家政服务行业整顿,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非法家政服务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不履行合同、不公示服务价格和内容、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规章等经营行为,促进家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定职责,联合商务部门,加大对家庭服务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与社保等部门加强协作,鼓励家政服务业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一是明确办学方向。以县级技工学校为主体,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并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各技工院校紧扣区域经济发展,以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对现阶段已有专业进行研究梳理,加快培养适合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迎合就业群体需求的特色专业,指导配备与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配套的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实训工位,切实做到专业跟着产业走、教学跟着生产走、课程设置跟着企业走。
二是着力建强师资队伍。重视教师培养,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鼓励专业课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校外实训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进一步壮大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教师政治素养的培养,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全力落实落细国家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以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优惠政策,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让合乎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国家税收红利。不断推进智能办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依托商务部家政诚信平台,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服务跟踪评价和统一管理制度。提升传统家政服务业经营理念,促进行业新业态和经营新模式,不断开发和提供新型家政服务。
二是落实“公示即监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将市场监管、安监、公安、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信用中国(新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并对外公示。对失信家政服务企业在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予以限制。
三是积极推动家政服务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有效提升家政企业现代化管理上的水准,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乌鲁木齐家庭服务业诚信服务平台前期筹建工作,为家政企业打造开放社区化平台,完善权威的家政信用体系,为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支撑。
结合创业社区三年行动方案,将家政服务与社区家庭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整合家政服务资源,鼓励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提供线上接单,线验的养老家政服务。规范提升保洁、保姆、月嫂等家政服务的品质,健全家政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
加强正面宣传,重点宣传家政服务的社会价值。总结推广行业内可复制、可学习的经验,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支持家政服务业及从业人员的风气,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家政服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家庭服务行业的关注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的建议答复如下:一、
近年来,随着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慢慢地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迅速增加,公司数和规模不断增加
。截至目前,我市家政服务行业注册登记企业8000余家,实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企业500余家,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主要是做保姆、保洁、护理、陪护、托管和钟点工等。(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您所提出的家政服务业产业规模总体偏小,供不应求矛盾,行业规范化水平偏低,市场监管不到位,行业自律有待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职业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确实存在。
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缺失,没有统一、系统、有力的约束和指导,尚未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诚信数据记录,缺乏强有力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中介制”,家政企业试行“员工制”的数量占比不超过20%。企业“小弱散乱差”现象突出,家政从业人员没有实行有效管理,从业人员缺乏正规技能资质。3.服务供求不均衡。
家政服务行业长期存在供求不均衡的问题,在节假日期间尤为突出,根本原因是从业人员以外省市人员比例大,
挂靠中介制”导致从业人员缺乏依存感、归属感,人员流动性大,节假日返程探亲休息,导致本地市场供求失衡,不能稳定的提供家政服务来满足社会需求。(三)开展的重点工作。
商务部平台,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发建设了
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于2019年9月全面启动试运行。市商务局积极引导、督促家政企业(个体工商户)登录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和家政服务员信息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共有90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信息注册,录入家政服务员6000余人。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政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将职业道德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内容,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业的诚信建设,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从业档案,逐步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形成相互信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2.发布家政服务的品质规范。
为规范我市家政服务经营活动,指导家政企业提高服务的品质水平和管理上的水准,逐步提升乌鲁木齐市家政服务的整体服务能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家政服务环境,2021
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并且开展了《乌鲁木齐市家庭保洁服务的品质规范》《乌鲁木齐市母婴护理服务的品质规范》区域标准研制工作。目前,已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于2022年1月18日发布,2月18日正式实施。3.
强化监管,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家庭服务行业年报工作,宣传好报送年报的责任义务、报送事项、操作流程、法律后果,全方位宣传解读年报公示,提高家庭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责任意识。
双随机”工作,针对家政服务行业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促进家政服务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三是落实联合惩戒,将吊销未注销家政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僵尸”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税务局,将2年未年报、未纳税且找不到的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家政服务企业吊销营业执照。4.
2019年,国家已出台了《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等优惠政策,2021年《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对执行到期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续。同时,从事家政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对月销售额1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家政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5.加大
培育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力度。带领企业树立品牌经营意识,鼓励企业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发挥家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示范作用,打造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示范性强的
员工制”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家政行业涌现出一批有一定规模,规范化管理,有稳定客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家政企业。爱之星、海曼如家、傻根、阿丽亚等家政企业,在职业培训、解决就业、服务百姓、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
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请审阅。(一)建立和完善家政服务业政策文件,加大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相关单位、部门的行业优势,建立完整定期会商制度,依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家政服务业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增效,协调解决家政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二)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监管。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就已经精确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和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登记许可部门必须严格落实
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家政服务业属于一般营业范围,不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范围之列,各级政府及派出机构均无权制定准入标准,设定准入门槛。(三)
依法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开展家政服务行业整顿,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非法家政服务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不履行合同、不公示服务价格和内容、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规章等经营行为,促进家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定职责,联合商务部门,加大对家庭服务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与社保等部门加强协作,鼓励家政服务业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以县级技工学校为主体,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并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各技工院校紧扣区域经济发展,以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对现阶段已有专业进行研究梳理,加快培养适合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迎合就业群体需求的特色专业,指导配备与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配套的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实训工位,切实做到专业跟着产业走、教学跟着生产走、课程设置跟着企业走。二是着力建强师资队伍。
重视教师培养,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鼓励专业课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校外实训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进一步壮大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教师政治素养的培养,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五)
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全力落实落细国家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
六税两费”,以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优惠政策,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让合乎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国家税收红利。不断推进智能办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六)推进家政诚信建设
依托商务部家政诚信平台,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服务跟踪评价和统一管理制度。提升传统家政服务业经营理念,促进行业新业态和经营新模式,不断开发和提供新型家政服务。二是
落实“公示即监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将市场监管、安监、公安、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信用中国(新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并对外公示。对失信家政服务企业在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予以限制。三是
积极推动家政服务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有效提升家政企业现代化管理上的水准,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乌鲁木齐家庭服务业诚信服务平台前期筹建工作,为家政企业打造开放社区化平台,完善权威的家政信用体系,为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支撑。(七)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加强正面宣传,重点宣传家政服务的社会价值。总结推广行业内可复制、可学习的经验,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支持家政服务业及从业人员的风气,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家政服务人员的良好氛围。